我所20|2年1月1日以后执业的律师:董英贤 王法伟 王巧莲关注此通知
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,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,应当参加律师宣誓。经研究,济南市司法局、济南市律师协会决定于8月中上旬举行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。参加宣誓人员为:全市2012年1月1日后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(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)。为做好此次执业宣誓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1、参加宣誓律师务必提前安排好工作,确保按时参加,不许请假;2、宣誓时务必着律师袍,佩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。务必提前准备好律师袍、会徽,没有的想办法借取。3、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安排专人负责,确定1名领队。
具体宣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